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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实施后,以后是否不用验收了?环评是否不需要资质了?
发布时间:2017-11-07 10:26:27
新《条例》实施后,以后是否不用验收了?
答:修改后的《条例》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由环保部门验收改为建设单位自主验收,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由此可见,仍有验收环节,而且自主验收不是随意验收。
Q4:环评是否不需要资质了?
答:新《条例》删除有关环评单位资质的条款,并不意味着现在就取消对环评单位的资质管理要求,因为环评法第十九条对此已有明确规定: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评价范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并对评价结论负责。因此,在环评法相关条款修改前,不会取消环评单位资质要求。
以后环评是否收费,也是企业重点关注的问题。
新《条例》提到: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但企业委托第三方做环评是市场行为。简而言之,环评审核、审批、备案不收费,不代表企业开展环评不收费!